共保业务中 不允许承接的情况有哪些 (共保业务中不包括哪些)

    共保业务中

定义

共保,简称共同保险,是指投保人和两个以上的保险人之间,就同一可保利益、同一风险共同缔结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

共保在人身保险中的应用

在人身保险中,共保主要用于扩大保险保障范围,满足特定需求。例如: 健康保险公司与人身保险公司共同承保健康险,约定死亡给付金额不超过疾病最高给付金额的部分由健康保险公司承保,死亡给付金额超过疾病最高给付金额的部分由人身保险公司承保。

监管规定

我国现行监管规定主要对财产保险公司的共保业务进行了规定和规范,并未涉及人身保险公司。除异地共保有险种限制外,我国也未禁止人身保险开展共保业务。

共保协议范本

以下为一份人身保险共保协议范本:

《共同保险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商业保险公司之间的区域合作,向保险客户提供更全面、专业的保险保障服务,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共保合作保险产品范围 (1) 财产保险及其附加险; (2) 工程险及其附加险; (3) 责任保险及其附加险; (4) 货物运输保险及其附加险; (5) 短期意外险、短期健康险及其附加险; (6) 其他甲乙双方商定同意共保的保险商品。 第二条、共保原则 甲乙双方应本着客户第一、信誉第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开展共保合作业务。 第三条、共同承保人及经办机构 甲乙双方在开展共保业务时,由提出共保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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