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负责网络借贷业务监管的是 根据 (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的核心内容)
监管划分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态作出了明确的监管划分:
- 互联网支付业务:由人民银行负责监管。
- 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 股权众筹融资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
- 互联网基金销售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
- 互联网保险业务:由保监会负责监管。
- 互联网信托业务、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指导意见的影响
《指导意见》对互联网金融行业产生了重大影响:- 肯定民间金融探索:《指导意见》对多年来民间的金融探索给予肯定,认可了互联网金融在推动普惠金融、便利企业融资、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 规范行业行为:《指导意见》对网络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领域业务做了详细的规范,明确了各业务的界定、准入条件、运营规则等,有效规范了行业行为,促进了行业健康发展。
- 划清监管边界:《指导意见》明确了各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避免了监管空白和监管交叉,为互联网金融行业提供了清晰的监管框架。
- 促进行业洗牌:《指导意见》宣告了无监管、无门槛的蛮荒生长时代的结束,促进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洗牌,推动不规范的企业退出市场,留下合规经营、有实力的企业。
- 为后续监管细则出台提供依据:《指导意见》为后续的分业监管细则的出台提供了制度性规划,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进一步规范奠定了基础。
国家对互联网金融的松紧态度
《指导意见》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采取了松紧适度的态度:松:鼓励和支持
《指导意见》在行政服务、税收、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对互联网金融行业予以鼓励和支持,促进了行业的创新和发展。
- 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互联网金融产业投资基金。
- 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处于初创期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支持。
- 对于符合条件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