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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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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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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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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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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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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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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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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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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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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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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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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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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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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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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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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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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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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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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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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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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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申请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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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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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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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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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域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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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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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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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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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网站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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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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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主服务器所在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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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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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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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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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配合签字、配合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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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向省局政务受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 省局政务受理部门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规定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将申请材料移交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不符合规定的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3.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审批,批准的制作《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移交省局政务受理部门;不予批准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移交省局政务受理部门。
4. 省局政务受理部门收到材料后,通知申请人并并发放《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有效期
五年。
企业办理流程
1. 上省政务网站或省药监局网站了解所需材料。
2. 熟悉办理包括企业基础材料和专业报告材料。
3. 整理填报许可资质所需材料。
4. 提交许可申请材料。
5. 等待审批。
6. 不予批准或退回修改。
7. 予以批准。
8. 预约并领取许可证书。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条件
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
2. 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3. 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申请应当以一个网站为基本单元。
4. 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5. 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6. 企业出资者及经营者近三年内无犯罪记录。
7. 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及资格的技术人员。
什么是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
1. 向网站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 经审核同意后取得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
需要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的业务
从事互联网医疗
售药
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等经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