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开具贫困证明的市民,可以在工作日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当地民政局办理。
居民健康卡
居民健康卡是个人信息基础载体,基于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三级信息平台建立,实现医疗卫生服务跨系统、跨机构、跨地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居民健康档案
办理流程
- 居民到辖区内医疗机构就诊时,医务人员负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 通过入户服务、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方式,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内容
- 个人基本信息
- 健康体检
- 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作用
- 作为电子健康档案的凭证
- 记录家庭健康状况
- 为医生提供健康状况资料
- 沟通居民与责任医生的桥梁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六条
建立步骤
- 收集个人信息
- 记录医疗历史
- 定期体检
- 持续更新
个人健康档案记录了个人一生中的健康状况,可以为个人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提供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