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政策全面解读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
-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校,实施阳光招生,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 本章程适用于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 学院全称:安顺职业技术学院
- 学院性质:公办
- 院校代码:
-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产业的六大专业群共40多个专业,在校学生近人。
- 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承担具体招生工作,不另设其他办事机构。
- 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长负责、纪委全程参与的招生录取工作组,具体负责录取和监督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2020年,面向全国7个省(市)招收全日制高职学生,将按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详见《各省2020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之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
- 录取分数标准执行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 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
- 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含征集志愿)考生。实行无分数级差录取。
- 对于进档考生,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满足时,将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及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 临床医学专业:建议视力有缺陷、肢体有残疾,将影响专业学习和就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