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随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颁布,工程保证保险共保体模式在各地落地生根。本文将分析共保体模式的选择、组织和运作,揭示其在我国工程保证保险市场中的重要性。
共保体模式选择分析
各地采用共保体模式试点工程保证保险的主要考虑因素包括:
- 对工程建设领域信用风险的认识不足
- 缺乏历史经验数据
- 规避恶性价格竞争
- 维护投保人利益
福建省则采用了先自由竞争、后组建共保体的模式,探索了调动承保人积极性、共同分摊风险的新路径。
共保体模式组织分析
各地共保体的组织方式差异较大:
- 政府或行业协会牵头组建(例: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
- 公开遴选或招标(例:四川省韶关市、浙江省湖州市)
共保体成员组成也各有特色:
- 主流的保险联合体模式(一家牵头,数家联合)
- 加入风控和技术服务提供商(例:四川省遂宁市、乐山市)
- 包括主承保单位、次承保单位、代理机构和技术支持单位(例:福建省农民工工资保证保险共同体)
共保体模式运作分析
各地共保体在运作机制上也有一定差异:
名录管理
为保证服务质量,共保体章程通常明确成员的进入退出机制和行为规范,并定期公布服务较差的保险公司,以建立统一的风险管理与分散机制。
权利与义务
共保体成员授权首席承保人统一收取保费、出具保单、处理赔案,并按承保份额分摊保费、风险和赔款,以体现风险分摊原则。
监管体系
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定期核查共保体的经营、赔付、费率和风险防控情况,确保共保体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结论
工程保证保险共保体模式在我国各地落地实践中展现了自身的优势,为工程建设领域的风险分散和信用保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随着共保体模式的不断完善和创新,其在促进工程保证保险市场健康发展和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利益方面将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