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规定,现对咸宁市实施以下疫情防控措施:
一、入境人员
对入境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 我省入境、目的地是我省的人员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后,由目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闭环转运至目的地实施居家健康监测3天。
2. 我省入境、目的地是外省的人员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后,由入境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闭环转运至离鄂专用通道。
3. 在外省入境、目的地是我省的人员
- 已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的,来(返)鄂后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
-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未满7天的,来(返)鄂后补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时间后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湖北省内来返咸宁
省内城市无本土疫情情况下,持健康码绿码、核酸检测证明正常通行(若所在城市发生本土疫情,建议提前致电目的地疾控、社区进行咨询,以免耽误行程)。
三、湖北省外来返咸宁
(一) 主动健康申报
提前通过以下任